关于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书
2014-10-28
关于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日前,中环协下发了《关于印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制定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自2014年9月24日起施行(详见附件)。
“指南”提出了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工作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工作内容,我协会将根据指南中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请各会员单位详细阅读该指南,有意向申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的单位请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胶装成册),附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可以先报送至我协会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申请表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标
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变更申请表
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单位行业自律承诺书
6、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情况年度报告表
具体办理详情,请电话咨询或近期请关注沪环协相关通知!
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号环保广场2005室
邮 编:200433
电 话:021-65341533
联系人:林老师